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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21710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指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與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虎尾分局共同偵辦栽種、製造大麻販毒集團,歷經半年埋伏、跟監,於民國3月8日執行拘捕、搜索,緝獲栽種、製造大麻供販賣之張○○、廖○○,並於其等住處查扣大麻植株八十一株、大麻成品一批、大麻種子一○五顆及相關栽培、乾燥設備,檢察官訊問後,在下午向雲林法院聲請羈押,張○○、廖○○兩人均經法院裁定准羈押,羈押理由:涉犯為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製造、販賣毒品之期徒刑五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之虞。
栽種、製造、販賣大麻 雲檢羈押2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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